南京科技职业学院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南京市江北新区欣乐路188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南京科技职业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四)年龄要求为: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6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方面技术职称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81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方面技术职称的年龄不超过50周岁(即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6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4年、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证书认证的人员,如报名时无工作单位,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聘用后有关事项按国家规定办理。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利用互联网同步进行。报名网址: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招聘部门(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长期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自公告发布10个工作日之后,根据报名情况,自行组织考核。岗位招满即止。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丈夫妻子的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距服务期满不足6个月除外),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面试前,南京科技职业学院将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须查看应聘人员以下材料的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套):
(2)高等教育各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信网认证报告,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所学课程证明材料;
(3)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本人《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有工作经历且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人员须出具离职证明及社保缴费记录,所注明的离职时间需在网上报名前;
(4)本人的教学与研究方向以及能体现个人科研水平的科研成果及奖励情况材料;
(5)提供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如党员证明材料、专业方面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
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参加后续考核环节。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均须真实有效,凡有弄虚作假者,在考核的任何环节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资格。
考核方式为面试。面试按照我校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工作职责所需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养等。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合格线分)。报考岗位最终成绩计算方式:最终成绩=面试成绩。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若总成绩相同,对成绩相同的人员以面试的形式进行加试。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式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重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素质、师德师风和业务能力,切实把好引进人才的政治关、师德师风关、学术关,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有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标准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问题造成聘用岗位空缺时,依次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企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聘用备案后,在30天内不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在职人员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或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2026江苏宿迁市泗阳县招聘公办学校教师及紧缺急需教练员笔试成绩暨资格复审公告
2026江苏苏州市相城区教育系统招聘优秀毕业生笔试成绩查询、资格复审及面试公告
2026年4月江苏扬州市广陵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教师等专业方面技术人员笔试考前提醒
2022江苏教师招聘考试教育基础知识备考:你要知道的关于态度与品德的相关知识
2022江苏教师招聘教育基础知识备考:皮亚杰的相关理论——养儿不识皮亚杰,便称慈父也枉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