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人”)作为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步科股份”或“公司”)向特定目标发行股票的继续督导组织,依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事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矩》《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标准运作》等法令和法规的相关规定,对步科股份向特定目标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流转的事项做了核对,核对状况及核对定见如下:
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5年 5月 16日出具的《关于赞同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目标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答应〔2025〕1045号),赞同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目标发行股票的注册请求。公司本次向特定目标发行 A股股票对应的 6,832,206股于 2025年 7月 21日在中国证券挂号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处理完毕股份挂号手续。本次向特定目标发行的新股挂号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84,000,000股添加至 90,832,206股。
本次上市流转的限售股为公司向特定目标发行的股票,触及限售股股东数量为 14名,持有限售股合计 6,832,206股,占公司总股本 90,832,206股的 7.52%,限售期自发行完毕之日起 6个月。该部分限售股份将于 2026年 1月 21日起上市流转。
本次限售股构成后,公司未产生因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改变的状况,公司股本数量未产生改变。
本次上市流转的限售股归于向特定目标发行股票,认购目标许诺所认购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完毕之日起 6个月。除上述许诺外,本次请求上市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许诺。
经核对,保荐人以为:到本核对定见出具日,公司本次上市流转的限售股股东均已严厉履行了其在公司向特定目标发行股票中做出的各项许诺;公司本次限售股上市流转数量及上市流转时刻等相关事项契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事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矩》《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标准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发表实在、精确、完好。